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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书七零:开局被奶狗弟弟叫老婆结局+番外

5467号番茄 著

其他类型连载

余夕也没多想就同意了,毕竟,有木系异能在,别说塑料大棚了,就算没有,大冬天的她也能让菜长出来。而且,有市里的农科院在前面顶着,她也不需要担心,菜种出来后,村里人今天这个来要一把明天那个来摘两筐的。孙老比余夕和沈易安还要着急,第二天一大早就风风火火去公社打电话了,回来的时候,还是坐着小汽车回来的。倒也不是他有那么重要,出门还给配车,纯粹就是遇到了过来负责金矿开采事宜的军官男主宋明远,宋明远是他们农科院院长的孙子,索性他就蹭车回来了。“孙爷爷,您怎么会来这边啊?”宋明远有些意外,按理说,农科院跟李家湾大队,应该扯不上什么关系。“听沈家那老头跟我炫耀,说他家孙媳妇准备在冬天用塑料大棚种菜,我就顺便跟过来看看,已经和人说好了,后面她这个大棚...

主角:余夕余夏   更新:2025-01-08 19:03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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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余夕余夏的其他类型小说《穿书七零:开局被奶狗弟弟叫老婆结局+番外》,由网络作家“5467号番茄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余夕也没多想就同意了,毕竟,有木系异能在,别说塑料大棚了,就算没有,大冬天的她也能让菜长出来。而且,有市里的农科院在前面顶着,她也不需要担心,菜种出来后,村里人今天这个来要一把明天那个来摘两筐的。孙老比余夕和沈易安还要着急,第二天一大早就风风火火去公社打电话了,回来的时候,还是坐着小汽车回来的。倒也不是他有那么重要,出门还给配车,纯粹就是遇到了过来负责金矿开采事宜的军官男主宋明远,宋明远是他们农科院院长的孙子,索性他就蹭车回来了。“孙爷爷,您怎么会来这边啊?”宋明远有些意外,按理说,农科院跟李家湾大队,应该扯不上什么关系。“听沈家那老头跟我炫耀,说他家孙媳妇准备在冬天用塑料大棚种菜,我就顺便跟过来看看,已经和人说好了,后面她这个大棚...

《穿书七零:开局被奶狗弟弟叫老婆结局+番外》精彩片段


余夕也没多想就同意了,毕竟,有木系异能在,别说塑料大棚了,就算没有,大冬天的她也能让菜长出来。

而且,有市里的农科院在前面顶着,她也不需要担心,菜种出来后,村里人今天这个来要一把明天那个来摘两筐的。

孙老比余夕和沈易安还要着急,第二天一大早就风风火火去公社打电话了,回来的时候,还是坐着小汽车回来的。

倒也不是他有那么重要,出门还给配车,纯粹就是遇到了过来负责金矿开采事宜的军官男主宋明远,宋明远是他们农科院院长的孙子,索性他就蹭车回来了。

“孙爷爷,您怎么会来这边啊?”

宋明远有些意外,按理说,农科院跟李家湾大队,应该扯不上什么关系。

“听沈家那老头跟我炫耀,说他家孙媳妇准备在冬天用塑料大棚种菜,我就顺便跟过来看看,已经和人说好了,后面她这个大棚就作为我们农科院的一个试验点。

小宋啊,我听你爷爷说,你后面要在这边负责金矿开采,这事你有没有什么想法?”

宋明远一下就听出来了孙老话里的意思。

“要是真能在冬天种出来菜,我会让后勤那边去说长期供应的事的,毕竟也不能让工人们天天吃土豆白菜。”

等孙老回去把这事一说,不提余夕和沈易安,就连沈乾都打趣道:“这传出去,别人都要以为余夕是您的孙媳妇了,这菜都还没种上呢,您这就已经帮忙把销路都给找好了,倒是显得我们这做父母的没用了。”

孙老没好气地回了一声:“滚滚滚,跟你家那老头子简直一模一样,就懒得听你们这些生意人说话,费脑子,你也不是没用,我找了几个人过来搭架子,到时候你和小沈给人管饭就行,可别累着我们余同志。”

既然是他们农科院的试验点,总不能啥事都让余夕和沈易安弄。

打电话的时候,农科院院长那老头都快傻了,经费都不用,就每个月发工资,外加收菜的钱,就给他搞了个试验点出来?

真要这么简单,他还求爷爷告奶奶的干嘛,要知道,他们选来做试验点的地,那些村里人可是推三阻四漫天要价的。

听到孙老说要找人搭架子,回去了可得给他报销,院长那答应的速度,简直快到离谱,不仅如此,还和孙老说了,要技术、要种子啥的,统统给。

他还一大早,就在山上和地里各挖了一些土,让车带去了市里农科院检测。

这也就是正常走个流程而已,他看过了,这边的土质和他们农科院周边的土质差不多。

这会儿正在看余夕拿出来的种子。

他都已经打电话给院长说过了,让他找人送些农科院育的种子过来,别问为什么不寄,说真的,寄过来那至少要3天,让人送过来,早上出发,下午饭点也就到了。

不过看了余夕拿出来的各样菜种,颗颗饱满,孙老也没发现跟农科院育的种子有什么差。

“搭架子这事,就由我们农科院来负责,你们给人管点饭就行,木板什么的,他们也带着了,不过考虑到木板的承重,暂时只能搭一层,后续等我想法子弄点铁架子过来,再搭二层。”

村里已经开始修路了,考虑到现在正是农忙的时候,队伍是宋明远在外面找的,村里人要是有时间想去干个零工啥的,也要。


这不,一听到这个消息,她妈想都没多想,就立刻催她赶紧过来,免得来晚了工作被别人买了。

陈兰就想着走这么一趟也好,回去也能给她那偏心偏到骨子里的老母亲一个交代。

刚一进门,陈兰便一股脑地说出了自己的真实想法。

“余知青,我先自我介绍一下,我叫陈兰,就在咱公社的供销社里工作。说不定以后咱俩还得是同事呢,我也就不和你见外了。

说实话,今天这一趟我是真心不想来的。换作是我,我肯定也不会愿意把手里的工作转手卖掉,然后跑到地里去风吹日晒。

只不过我家里头还有个妹妹,到现在都没能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。我妈啊,一听到消息,就火急火燎地催着我赶过来打听打听情况。我今天要是不过来这么一趟,估计回家之后她又得对着我唠叨上大半天!”

从头到尾,陈兰压根就没提买工作这件事。

她妈也不用脑子想想,采购员可不是坐办公室的,就她妹妹那个样,进厂人嫌累,家里还找关系想把人送进国营饭店,结果人嫌去饭店当服务员像是去当丫鬟的。

就算是真能买到这份工作,照她看,不出三天,就又得折腾她妈想办法给换工作。

一听对方并不是来买工作的,而且似乎还有瓜可以吃,余夕的心情瞬间变好。

这工作倒也不是不能卖,关键是来找她的这几个人,一点诚意都没有。

她甚至还捧了两把瓜子出来。

“你妹妹没工作,不是该你爸妈操心吗,怎么是你这个姐姐忙里忙外的?”

一个合格的吃瓜群众,就该学会自己挖瓜吃。

“谁说不是呢,我妹妹工作的事,怎么说都应该是我爸妈操心的事。我这都已经嫁人了,结果我妈却非让我跑来处理这件事。她大概就是觉得既然是我来跑的工作,那这钱自然就得由我来出。”

余夕一边嗑着瓜子,一边饶有兴趣地听着,冷不丁地冒出一句。

“你,该不会是捡来的吧?”

这话一出,就连陈兰都忍不住笑出声来。

可能是在现代的时候受短视频和小说的荼毒太过严重,一遇到这种对子女偏心的,余夕脑海里第一时间浮现的,就是偷换孩子,真假千金这些桥段。

两人又聊了会,余夕还是挺喜欢和陈兰这样的人打交道的,至少能在彼此对等的位置上聊天,就感觉很奈斯。

“行啦,今天在你这儿装装样子也就差不多了,我回去能跟家里交差就行。明天你来公社的时候记得带个饭盒,中午得在公社食堂吃饭。”

被一波接着一波买工作的人烦到不行的余夕,哪怕都已经洗漱完躺着了,依旧有点烦躁。

“要不,明天我们就去公社把工作落实了吧。不过先说好,去公社小学当老师这工作,我可干不来,你也知道,让我按点上下班,那可真是比杀了我都难受。”

过两天开始,村里就又要忙起来了,挖完土豆挖红薯,挖完红薯还要收地里的萝卜和大白菜做成酸菜。

所以工作这事宜早不宜迟。

收割水稻那一次,已经给她留下了不可磨灭的记忆。

沈易安心里想的则是,知青点啥时候才能修好啊,土胚房不隔音,旁边屋里住了人,他和老婆贴贴的时候都不敢发出大的响动。


其实这样的兄弟他宁可没有,一天天的,干的都是什么事啊?以为小余知青年纪小好糊弄呢?

放在别的采购员身上,就李富平这种行为,人家直接不收他们村里的山货,也不是没有可能的。

就在这时,余夕察觉到了不远处一道目光正盯着自己看。

人群中,一个脸上带着伤的年轻姑娘目不转睛地望着余夕,眼神中透露出一丝疑惑,她在努力回想一些东西。

她依稀记得,上一世的时候,自己好像没在村里见过这两个知青。

难不成真像自己猜测的那样,是因为自己的重生,才导致了上一世原本发生的一些事情出现了变化?

想了半天,依旧毫无头绪的她索性不再深究这事了,毕竟,她都已经重生了,也改变了一些事情,何必再纠结这些小事。

余夕顺着视线望过去,发现是个不认识的人,就问旁边给她帮忙的周兰花。

“婶子,那边站着的那个姑娘是谁啊,怎么感觉都没在村里见过?”

周兰花停下手中的活计,顺着余夕说的方向瞅了一眼,然后就失去了兴趣。

“哦,你说李素梅啊,她是咱们大队李富平家的闺女,半年前嫁到三道沟大队去了,你没见过也正常,这回估摸着又是被她家男人给揍了,跑回娘家诉苦的吧。”

周兰花后面说什么,余夕就跟突然失聪一般,压根没听进去半个字。

在听到李素梅和李富平这两个名字的时候,脑海深处就像是有一道闪电划过,瞬间将一些原本模糊不清的记忆照亮。

在这之前,余夕一直坚定地认为自己只是穿越到了一个与原来世界70年代相似的平行时空而已。

直到刚才,听到周兰花说出这两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名字之后,她才如梦初醒,原来自己竟然穿越到了一本名为《七零:霸道军官宠妻无度》的年代文里。

更让她难受的是,在这本将近200万字的小说里,她的名字好像就只出现过一次,简直就是炮灰中的炮灰。

这本书的女主就叫李素梅。

前世,李素梅父母为了彩礼把李素梅嫁到了偏远的三道沟大队。

婚后的生活对于李素梅来说简直就如同噩梦一般。

那个男人脾气暴躁,稍微有点不顺心就对她拳脚相加。可怜的李素梅身上经常是青一块紫一块,旧伤未愈又添新伤。无法忍受这种折磨的她逃回了娘家,希望能够得到家人的帮助。

可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,面对女儿遭受的磨难,李富平一家非但没有想着替她出头,反而指责她。

父亲李富平阴沉着脸说:“男人就是得顺着,你要是什么事都顺着他,好好孝顺他的父母,他平白无故的咋会打你呢?”

母亲则苦口婆心地劝她:“夫妻俩关起门过日子,哪有不磕磕碰碰、吵吵闹闹的,谁家闺女像你一样,动不动就往娘家跑,让人看了笑话。”

甚至就连她的双胞胎哥哥也没站在她这边。

“妹子啊,听爸妈的话没错,他们毕竟是过来人,经验比咱们多,你赶紧回去跟人家赔个不是,以后好好过日子,再生几个孩子,这日子也就慢慢过下来了。”

本以为避风的港湾,没想到却成了将她推向深渊的黑手。

性格懦弱的她最终还是在那个男人提着东西找上门来的时候,被所谓的亲人连推带搡的送回了三道沟大队。


上工的哨子还没响,余夕就已经和沈易安在去往公社的路上了。

余夕倒是想睡个懒觉,但是不早点去不行啊。

大队长找来帮忙盖房子的人今天就要开始干活了,他们总得中午之前回来给人弄饭吃。

一到公社,余夕便马不停蹄地直奔信用社,填了张300块钱的汇款单。

这才去邮局把事先装好的板栗、写给家人的信和刚填好的汇款单一起寄了出去。

沈易安也往家里寄了信。

但是两个人就像商量好的一样,都没有在信上写自己要跟人领证结婚了这件事。

余夕出发前,李桂华还叮嘱过她,下乡了眼睛擦亮,别随便一个小伙子请她吃顿国营饭店,就跟着人家走了,就算要处对象,也得先让自己给过过眼。

但她和沈易安,本来就已经处了3年对象,知根知底的。

这个年代的结婚证,也不是如同后世那种贴着照片的小本本。

就是一张纸,一面是大红色的背景,上面写着结婚证三个字,正面大概内容就是沈易安,男,20岁,余夕,女,19岁,自愿结婚,经审查合于华国婚姻法关于结婚的规定,发给此证。

“往后余生,请多指教。”

“往后余生,请多指教。”

然后两个人就去了卖肉的摊子,他们来得早,摊子上肉还不少。

卖猪肉的看见余夕和沈易安也挺疑惑。

要是他没记错的话,这两个知青前天才买了肉跟大骨头,这才隔了一天,咋又来买肉?

啥家庭啊,天天吃肉。

“叔,给我割点五花肉,有板油的话也来点。”

“板油你就别想了,猪还没杀,板油就定出去了。你是要回去熬猪油是吧,给你割点肥肉,油渣还能炒菜吃。”

接下来,卖猪肉的大叔就见证了女知青的消费能力。

割了两斤肥肉熬油,又买了一点五花肉跟排骨,最后就连猪蹄都要了两个。

等回到家,余夕就开始熬猪油了。

先把买回来的肥肉洗干净,切成小拇指大小的块状,倒进锅里,再倒小半碗清水进去。

大火把水煮干,然后小火慢慢熬,时不时地用勺子或锅铲翻锅,等油渣变得金黄的时候,就可以拿漏勺把油渣捞出来。

然后把锅里的油倒进了准备好的坛子,就着刚熬完猪油的锅,弄了一锅烩菜。

主食是二合面的馒头,这还是李奶奶帮忙弄的。

哪怕沈易安会做菜,但也不会使农村的大蒸笼。

等中午下工的时候,几乎所有人都被这股浓郁的香气包裹,恨不得多闻上几口。

“要我说,这余知青也是个傻的,一点也不会过日子,管饭管饱就行了,她倒好,就这味道,肯定放了不少肉进去,这么败家的,以后谁敢娶她哦?”

赵来娣酸里酸气。

她男人也去帮忙盖房子了,她想着余知青管饭,肯定不会像村里那样,大碴子粥外加窝窝头,就跟她男人李大柱说,让他吃过饭的时候带点回来。

结果,她就被李大柱骂了。

周兰花也觉得小余知青有点不会过日子,但是听到赵来娣这么说,还是有点生气。

“人家都要结婚了,你说没人敢娶她?”

这顿饭吃得干活的几个人都很舒服,一个个都想着后面干活的时候再快点,把房子修的漂漂亮亮的,也对得起余知青和沈知青这么多肉。

周兰花是吃完饭才过来的,提着老母鸡和鸡蛋。

余夕在洗锅,至于沈易安,早早吃完饭就上山了,说是要去捡柴。

周兰花前脚刚把手里的母鸡和鸡蛋放下,赵来娣后脚就来了,手里还拿着个盆。

“小余知青,中午大柱回去说你炖的烩菜很好吃,我就想着过来端一点回去尝尝鲜。”

边说边把手里的盆子往余夕手上塞。

余夕一愣。

这得是吃了多少脑残片才会选在她洗锅的时候来要饭啊?

但凡赵来娣在吃饭的时候过来,她可能也就给装了。

“婶子,你看我这饭都吃完了,就剩下洗锅水了,要不你装点回去喂猪?”

赵来娣不信,在灶台扒拉了一会儿,什么也没找到,还想去余夕房间里翻,才走了两步,就好像被什么东西绊住了,摔在了地上。

余夕悄咪咪地把手收了回去。

周兰花都已经拿了李奶奶放在院子里的笤帚准备战斗,结果敌人自己就把自己绊倒了?

“婶子,就你这样,别说没有多的菜了,就算有,放馊了我都不想给你。”

赵来娣从地上爬起来,身上的土都顾不上拍,指着余夕就骂:“老娘来找你要东西,是看得起你,信不信我回去就让我男人不再帮忙盖房子?”

还以为她能说出什么,结果,就这?

余夕承认,是她高估了这个老趴菜的战斗力。

“你该不会觉得,没了你男人帮忙,这房子就盖不起来了吧?说得好像村里就你家李大柱有手有脚一样。”

说不过余夕,赵来娣就准备上手,结果还没走到余夕面前,就被举着武器的周兰花一笤帚打到了手上。

“好几十岁的人了,一点脸都不要,家里又不是穷的揭不开锅了,非要跑到别人家占那点便宜,不给还想硬抢,真是给队里丢人。”

赵来娣灰溜溜地跑了,余夕当然不可能这么轻易放过她,只不过现在是大白天,不太好搞事情罢了。

“婶子,今天的事谢谢你了,你回去了跟大队长说一声,让李大柱继续上工去吧,再这样下去,我有多少家底都不够送的啊。”

送走了周兰花,余夕这才闲下来。


住在余夕他们这里的有吴琴,以及与余夕同批下乡的另外两位女知青——郑瑶瑶和王招娣。

命运真是奇妙,兜兜转转,除了孙援朝之外,他们又聚到了一起。

在听到周兰花说的那些话后,余夕就迅速行动起来,将放在那间屋子里的粮食袋子以及蔬菜都收进了自己的空间。

就连屋子里那张桌子和板凳,也被搬到了他们现在住的这间屋里。

空间里,那几只小鸡仔已经长大了。

这也算得上是潭水所具有的另一种功效。

想当初刚刚把小鸡仔放进空间时,余夕因为偷懒不想从外面打水进来喂养它们,就随手从水潭里舀取了一些水倒入其中。

谁能想到呢?

仅仅过了一天,当她再次进入空间查看的时候,原本毛茸茸的小鸡仔们居然都已经开始换羽了!

看了看自己头一天才拿竹子围起来的小小的鸡圈,余夕二话没说,拖着沈易安就进空间开始干活。

再不把鸡圈扩大一下,她怕下次进来,她准备拿来做大盘鸡、黄焖鸡的食材都被踩死了。

一旁的沈易安脸上露出些许诧异。

小鸡仔是他看着余夕买的,自然再清楚不过它们原本长啥样。

片刻之后,他便恢复了神色,淡定地卷起袖子,开始替这些小家伙们置办新家。

害,这种事习惯就好。

没看到围鸡圈用的竹子,都是在余夕的异能下,当场长出来的吗?

余夕心里原本盘算着,这两天从空间里弄两只母鸡给放到院子里的鸡圈去。

毕竟现在鸡圈里就只有一只老母鸡,形单影只的,看着还怪可怜的。

而且就算被旁人看见了,她也大可以说是自己嘴馋想吃鸡蛋,所以才找别人换来的。

不过院子里住进了人,这个念头只好暂且搁置下来。

没过多久,大队长就带着李胜利来送搭床的板子外加几个木头墩子。

等进到屋里后,大队长和他儿子便手脚麻利地忙活起来。

先是将那些木头墩子稳稳当当地垫在了地上,然后又把木板整齐地铺在了上面。

就这样,一张简易却实用的床铺算是大功告成。

要不是因为他们是知青,一个个娇里娇气的,李爱国才懒得弄这些,没看有些人家就是抱来几捆柴,被褥往上一铺,就算是床了。

“他们来的时候吃的用的都带了,你们做饭的时候自己顾自己就行,有手有脚的也饿不死他们,柴的话,回头让他们捡了还回来或者拿钱换。至于李书记那事,我只能说,你们干的漂亮。”

提起李春生,大队长就忍不住想吐槽。

这老头子真是越活越活回去了,以前为人处世可是相当公道的,大家对他也是赞赏有加。

可这两年来也不知到底是年纪大了,还是脑子不小心被门夹了,做事简直不要太离谱。

做饭的时候,余夕特意留了一个灶出来备用。

头一天晚上的米饭还剩了不少,她寻思着不能浪费,就决定晚饭主食就吃蛋炒饭。

光有主食可不行,至于菜,余夕准备炖一锅烩菜。

饭菜做好后,余夕就和沈易安一个人端着蛋炒饭,另一个人端着一盆烩菜,直接回了屋。

外面已经连着下了好几天的雨,气温明显降低了许多,即使穿着外套,也能感觉到丝丝凉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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