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女主角分别是文殊兰程锐的现代都市小说《穿成八零奇葩军嫂,开局就被离婚?长篇小说》,由网络作家“凤芒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《穿成八零奇葩军嫂,开局就被离婚?》是作者“凤芒”的倾心著作,文殊兰程锐是小说中的主角,内容概括:所以他明知王曼姿性情有点娇气,但始终对她很容忍。若是王曼姿的腿残了,而罪魁祸首是他的妻子,他也难逃罪责,也无法对王家交代。“若不是因为你是我的妻子,曼姿不想闹得太难看了,主动退让一步,你以为你能逃得了追责?曼姿甚至跟我说,她知道你不喜欢她,往她身上撒气,但她通情达理,宁可自己受委屈,也让我别给你难堪,说这件事情翻篇了,她不会再追究。”好一个委曲求全,......
《穿成八零奇葩军嫂,开局就被离婚?长篇小说》精彩片段
一把拽过她的手,靠近到灯光下一看,男人猛吸一口凉气,“哪来这么大的伤?什么时候伤的?”
伤了好大一片,白皙细腻的皮肤被硬生生刮掉一层似的,即使结了痂,依然触目惊心。
换做别的女人,指不定怎么哭着喊痛,她居然一声没吭,要不是闻到药味,他甚至没有半点察觉。
她怎么这么能忍,又为什么要忍?
“为什么之前没跟我说?到底怎么回事?”
满脸的关心,不像是装的。
文殊兰看了他一眼,神色淡淡的,“你是我什么人,我为什么要跟你说?而且,你要我说真话,还是说假话?”
“为什么要说假话?当然是实话实说。”
“实话实说,那就是王曼姿干的。”
“不可能!曼姿不是这种人。”
文殊兰笑了,是讽刺的笑,“所以你要听的是假话,但是抱歉,我不擅长撒谎,那是你那位青梅竹马的拿手好戏。”
程锐脸色一黑,“你对曼姿有偏见。”
是他对她有偏见吧?
文殊兰不置可否,只面无表情,甩开了他的手。
程锐觉得她在闹脾气,眉头便是一蹙,“曼姿伤势如何,你甚至问都不问一句吗?”
她和王曼姿不对付是人尽皆知的,程锐也不指望她关心王曼姿的伤势,但见她如此冷漠,还是寒了心,语气也冷了,“幸好曼姿没事,只是轻微脑震荡,腿也是擦伤,没有伤到筋骨,不然你该如何交代,我又该如何跟她父母交代?”
王曼姿不顾家人反对,千里迢迢跟他到部队来,绝非他授意,但两家毕竟是世交,王家又再三嘱托,让他务必好好照顾王曼姿,所以他明知王曼姿性情有点娇气,但始终对她很容忍。
若是王曼姿的腿残了,而罪魁祸首是他的妻子,他也难逃罪责,也无法对王家交代。
“若不是因为你是我的妻子,曼姿不想闹得太难看了,主动退让一步,你以为你能逃得了追责?曼姿甚至跟我说,她知道你不喜欢她,往她身上撒气,但她通情达理,宁可自己受委屈,也让我别给你难堪,说这件事情翻篇了,她不会再追究。”
好一个委曲求全,通情达理!
文殊兰简直要气笑了,“没见过这么爱演的戏精,估计奥斯卡影后来了,也得给她让座!”
什么戏精,什么奥斯卡影后?
后世的词,程锐听不明白,但一听就不像好话,尤其是她的态度,阴阳怪气的,明显没有好好反省。
“你这脾气什么时候能改改?学学曼姿,做个好姑娘。”
王曼姿算哪门子好姑娘?
表面一套背地里一套那种好姑娘?
到底是王曼姿太能演,还是他太瞎,居然会认为王曼姿是好姑娘,还让她学王曼姿?
不好意思,她文殊兰不屑!
“老娘就这脾气,你受得了就受,受不了就离婚。”
提到离婚二字,程锐面色骤变。
气氛都变了。
空气里弥漫着低气压,冷得让人窒息。
文殊兰心脏突突跳。
她差点忘了,眼前这男人是上过战场的铁血军人,活阎王的名号不是白叫的。
把他惹毛了,一拳就能把她揍飞。
眼见他死死绷着脸,目光如炬,恨不得在她身上烧出两个血窟窿似的,文殊兰攥紧了拳头,竟有点想逃。
但动弹不得,仿佛被他的视线,硬生生钉在了原地。
文殊兰猛咽了一下口水,但依然不肯退步,“好男不跟女斗,君子动口不动手,看不惯我你可以离婚,大家和平分手,好聚好散,但若你动手,我也不怕你!”
本以为他会把离婚申请书甩出来,又或者忍无可忍,当场给她来一拳头,没想到他脸色变了又变,然后,突然一屁股坐下,狠狠灌下去两杯冷水。
冷水入喉,似乎冲天的火气,也给压下去了,只是瞪着她的眼神,又凶又狠,恨不得扑上去,把她脖子给掰了似的。
“文殊兰,你明知道军婚离不了,若真离了,你是得了自由,拍拍屁股走人,无事一身轻了,但你可有想过我会是什么下场?身为军人,我从此再也不会有好前途,闹得凶了,只怕这一身军装也得脱下来,从此再不得回部队,做不得军人!”
“我……”文殊兰呆滞住。
她只知道身为军嫂,自己没有资格提离婚,离婚只能由他来提,而她只能成为被离婚,被抛弃的对象。
并不知道一旦离婚,他付出的代价,远比她惨痛。
“你当然什么都不知道!”
程锐冷笑,看着她的眼神里,不再有一丝温情,只剩满目的冷,“文殊兰,你眼里从来只有自己,我行我素,任性妄为,怎么会知道别人的难处?”
说完,终于忍无可忍,拂袖而去。
“呯!”
关门声震天响。
又一次不欢而散。
文殊兰张了张嘴,却哑口无言。
难道她真的做错了吗?
原主坏事做尽,人人喊打,作为继承原主身体的她,对这恶臭名声只能认了。
大院里的人都骂她,她没有还嘴,原主坑别人的钱,她把私房钱都掏出来,能还的先还上,还没还完的部分,也在想办法赚钱还了。
至于被原主坑害最惨的程锐,文殊兰自认为很给面子了,被他的青梅竹马羞辱冤枉,看在他的面子上,都咬牙忍下了,也没拦他去看他的青梅竹马。
还有这桩名存实亡的婚姻,她从没想过要继续捆绑他,甚至同情他被原主恩将仇报,一生幸福都毁了,所以他要离婚,她会成全,会放他自由。
她一直认为自己问心无愧,没有愧对这大院里的任何一个人,但是现在,突然有点不确定了。
跟程锐离婚,真的是放他自由,而不是毁了他的前程,把他往火坑里推吗?
“离婚就是害了他,不离婚就是我戴绿帽,横竖都是死,这可咋办?”
文殊兰犯了难,以至于一晚上没睡好。
第二天起来,两个大熊猫眼,又哈欠连天。
她直接进厕所洗了个冷水澡,洗得人直打哆嗦,不清醒也得清醒了。
“还是先想想怎么赚钱还债吧。”
文殊兰拍了拍自己的脑袋,把乱糟糟的思绪给拍下去,又握紧拳头,给自己加油打气。
“今天要开始摆摊赚钱了,加油!文殊兰,你可以的!”
程锐很少提他的家庭,也没几个人清楚他的家庭情况,只听说很复杂,说是他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死了,他父亲没多久就续了弦,给他娶了个后妈。
偏偏这位后妈还是个熟人,正是他母亲的亲妹妹,小姨妈一夜之间变成了后妈,总之关系乱得很。
文殊兰还听说,当初就是跟家里闹翻了,程锐一气之下跑到部队当兵,还主动请缨上战场,参加了对越自卫反击战。
从战场回来就一直待在南方,逢年过节都是在部队过,基本不回程家。
程家人在他这儿,简直像死了一样。
唯一关系不错的,就是眼前这位小姑程映红,对他视如己出,跟他关系也最亲密。
文殊兰只知道,这位小姑之前是老师,教的正好是王曼姿的班,非常属意王曼姿做程家儿媳妇,所以没少暗中撮合。
程锐南下进部队,就是她通风报信给王曼姿,这才有了王曼姿“千里追夫”跟到南方来的戏码。
难怪见了文殊兰,她嫌恶两个字,直接写在脑门上。
对当过老师的程映红眼里,文殊兰是她最讨厌的文盲,心术还不正,靠恩将仇报才攀上他们程家,硬生生毁了她暗中撮合的一桩姻缘不说,还把她视如己出的那半个儿子的幸福给毁了,她能待见文殊兰才是见鬼了。
对此,王曼姿很满意,亲密地搂着程映红的手臂,不知道的人,还以为她才是程家儿媳妇。
“小姑,她就是文殊兰,把我推一下楼梯那个。”
文殊兰皱眉。
王曼姿不是跟程锐说,这事翻篇,不再提了吗?
又挂在嘴边,还一副受害者的姿态,惺惺作态,真是够了。
文殊兰摆摊忙活了一天,累得不行,没兴趣跟她斗法,只朝程映红点点头,礼貌得体,并不过分热情,道:“小姑,要上去坐坐吗?”
“谁是你小姑?”程映红皱眉,仿佛被什么脏东西粘上了似的,表情更嫌弃了,“我们程家可还没认你这儿媳妇。”
“上来就攀亲戚,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东西,配不配得上!”
周围看热闹的人,觉得大快人心。
“曼姿是程女士的得意门生,两家又是世交,从小看着曼姿长大,钦点她是程家未来的儿媳妇!曼姿叫小姑,那是提前改口,有她文殊兰什么事,她有什么资格叫小姑?真能往自己脸上贴金!”
在所有人眼里,王曼姿才是正牌的程家儿媳妇,文殊兰什么都不是。
王曼姿要的就是这个效果,看文殊兰的眼神里,都是胜利者的挑衅。
忽然闻到一股腥味儿,她嫌弃地皱起眉头,“什么东西这么腥?好臭!”
池塘里捞出来的野生虾,那味道叫鲜,不叫腥臭好不好?
文殊兰无语。
王曼姿像却是抓住了她什么把柄似的,指着她手里的两个大袋子,发出夸张的惊呼,“那是什么东西?还在动,好吓人!”
文殊兰翻了个大白眼,“河里的虾罢了,又不吃人,能有什么吓人的?”
大惊小怪!
矫情!
众人面面相觑。
“那不是乡下喂鸡的虾爬子吗?看她那样子,不像买来喂鸡,倒像是买来吃的?”
“这东西能吃吗?又脏又腥,狗都不吃!再说程女士大老远来,她就拎着两袋野虾,该不会想拿这个来招待人家吧?也太寒碜了!”
王曼姿眼珠子一转,突然笑盈盈道:“小姑,你难得来一趟,坐车又那么辛苦,要不先上楼休息会儿?我让饭店的人送饭菜过来,给你接风洗尘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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